国为民的大侠,我没有那么大的能力,我只是想把这些坏蛋都绳之于法,让他们为自己做出的坏事买单。老天爷认为很正常,不屑一顾,或者忙不过来,我就替天行道,专治恶人。”
也许旁人听了,认为李耳是在吹牛,是在作戏,但四女感同身受,对这些没有人性的恶魔,是恨之入骨,救她们于危难之间的李耳,就是她们心中的真神。
她们还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实力,否则也一定会和李耳一样。四女感动的热泪盈眶,都纷纷抱着李耳一顿亲。
李耳没有想到,自己一句真情实感,引起她们如此大的反应,使她们如此的激动。
这也就是吃瓜群众和当事人的区别了,没有轮到自己身上,只会幸灾乐祸的看热闹,甚至还要嘲笑嘲笑见义勇为者,觉得他们傻,可也就是因为他们这些自以为是的聪明者,犯罪分子才会更加猖獗。
这也是现在法律的缺陷和不道德之处。希望华国现在的法律,鼓励并支持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。在惩罚犯罪的同时,能有效防止或阻止犯罪。
当然这已经是很进步了,在某种程度上是先进的,但在这个先进的同时,也丢掉了很多更有价值的传统美德。
道德永远高于法律,不能本末倒置,长此以往,否则犯罪率将会直线上升,过度重视法律,而忽视道德,就像过度关注分数而忽视素质,更像过度用药而忽视饮食一样。道德有益,法律有限。
第58章 立志为侠(2/2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